108.致阿·弗·罗宾逊 1889年5月21日

  伦敦
  1889年5月21日于伦敦
  西北区瑞琴特公园路122号
  阿·弗·罗宾逊先生
  汉普斯泰特路小乔治街47号
  尊敬的先生:
  据悉,您现在有了一个好的职位,完全能够逐步偿还我借给您的那二十五个先令,而您的邻居拉尔先生现在没有工作,我请您把这些钱按周付给他,至于每周您能够付给他多少,你们可以相互协商一下。拉尔先生和夫人得到这些钱的收据,同我本人的收据一样有效。
  尊敬您的弗·恩格斯